这篇文章是在2 个月前刊登
1MDB买发电厂非纳吉主意,辩方声称由其他董事倡议
前首相纳吉一马公司案续审。纳吉律师旺阿兹万艾曼声称,一马公司收购独立发电厂并非纳吉的主意,事实上,他是在一马公司董事建议下才表态支持。
《马新社》报道,旺阿兹万艾曼(Wan Azwan Aiman Wan Fakhruddin)表示,如此一来,纳吉不可能是为了本身利益,而策动了这次的收购案。
他指出,收购丹绒能源公司(Tanjong Energy Holdings Sdn Bhd)的想法提出后的三个月,纳吉才通过代表会议记录(Minutes of Representatives)和股东特别决议(Shareholder's Special Resolution)批准它。
“甚至连一马公司前执行长沙鲁(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在庭上供证时也提及,这于一马公司而言,是进入大马能源领域的好机会,并让国有公司,即一马公司来管理这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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