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4 个月前刊登
为确保5G网络领域良性竞争,营运商限持单一股权
通讯部副部长张念群说明,移动网络营运商(MNO)只能在两家5G网络运营公司中,选择持有其中一家的股权。
她解释,此举旨在促进两家公司之间的良性竞争,共同开发大马5G网络基础设施,确保公众享受到高质量的服务。
她说,根据MNO与国家数码公司(DNB)的协议,每家MNO必须选择在双5G网络模式中,在A和B两家公司当中选择其一。
“在申请人资料包(AIP)程序结束后,成功得标者将领导实体B,至于竞投不成功者则会留在实体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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