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6 个月前刊登
推事庭614裁定,《飞》团队要交高庭检视控罪申请
吉隆坡推事庭今日审理《飞行奶油》导演凯里尔安华和制作人陈明庆要求将案件移交高庭的申请,并择定于6月14日作出裁决。
代表律师苏仁德兰(N Surendran)解释,援以提控两人的《刑事法典》第298条文内容过于模糊,违反当事人获得公平审讯的基本权利,因此要求将案件移交高庭审理,以检视相关条文的合宪性。
“伤害某人情感的事物,并不会伤害到另一个人。这是完全主观的,毕竟每个人的反应不一。”
“而《刑事程序法典》中,并没有界定伤害宗教情感涵盖了什么。”
正在验证用户
每月12.50令吉
- 无限畅读全站內容
- 参与评论与我们分享您的观点
- 与亲友分享《当今大马》付费内容
- 可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