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6 个月前刊登
SRC前董事抗议纳吉卸责于他,“投资是纳吉的决定”
SRC公司民事起诉前首相纳吉案续审, SRC公司前董事仄阿都拉抗议纳吉将财长机构11亿8000万美元的亏损,卸责于他。
根据2011至2012年的汇率,亏损金额11亿8000万美元为36亿令吉。
仄阿都拉(Che Abdullah@Rashidi Che Omar)为本案第三方答辩人,他今日在吉隆坡高庭作证。
仄阿都拉在其书面证词中反驳纳吉的说法,即无论SRC所蒙受的一切投资损失,都是他在批准投资时失责所致。
“我完全不同意。把36亿令吉投资到SRC的决定,是起诉人(SRC)股东(纳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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