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6 个月前刊登
联邦法院挡下司法审核,涉侮辱兴都教传教士再躲提控
联邦法院今天驳回两名社运份子的上诉准令申请,不允许挑战总检察署行使自由裁量权,决定不起诉涉嫌侮辱兴都教徒的两名传教士莫哈末占里和黄伟雄。
法官哈敏达星、阿都卡林和瓦兹尔组成的联邦法院三司,一致驳回西华古玛和拉加瑟嘉兰的上述申请。
哈敏达说,两名声请人提出的问题,已在孙德拉祖案例得到解决,因此他们没有任何依据向联邦法院要求重新审议这些问题的准令申请。
“我们认为,准令申请不符合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条文规定的门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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