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6 个月前刊登
劳勿榴莲农与移工获释,仍需到森林局给供
警方昨天援引“擅闯森林”条文,逮捕一名劳勿榴莲农与移工。两人虽然已在昨晚获释,但需要在今天傍晚到森林局给口供。
行动党劳勿国会议员邹宇晖昨晚发文告表示,警方是援引《1984年国家森林法令》第47条文(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森林)逮捕榴莲农赖桂英与该名移工。
两人于昨晚7点半左右,获得警方释放。
正在验证用户
每月12.50令吉
- 无限畅读全站內容
- 参与评论与我们分享您的观点
- 与亲友分享《当今大马》付费内容
- 可扣税
行动党劳勿国会议员邹宇晖昨晚发文告表示,警方是援引《1984年国家森林法令》第47条文(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森林)逮捕榴莲农赖桂英与该名移工。
两人于昨晚7点半左右,获得警方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