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7 个月前刊登
调查官同意“纳吉没下指示”,汇款Good Star乃管理层批准
前首相纳吉一马公司案今日续审,反贪会调查官诺艾达同意辩方说法,即纳吉不曾指示一马公司管理层汇款10亿3000万美元给刘特佐相关的离岸公司Good Star。
诺艾达(Nur Aida Arifin)为本案第49名检方证人,今日在吉隆坡高庭接受纳吉律师旺阿兹万艾曼(Wan Azwan Aiman Wan Fakhruddin)的交叉盘问。
期间,诺艾达同意旺阿兹万艾曼的说法,即文件证据显示,是时任一马公司管理层——前执行长沙鲁(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前财务长拉希(Radhi Mohamad)、前副财务长倪崇兴(音译,Terence Geh Choh Heng)、前执行董事唐敬志(音译,Casey Tang Keng Chee)允准了这项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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