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6 个月前刊登
抵触表达自由,李健聪反对内政部阻挠《幸彤》播映
内政部官员踩上新山《幸彤在监狱》放映会,阻止播映,更逮捕调查负责人,引起公正党八打灵国会议员李健聪的谴责。
李健聪今天发文告表示,内政部官员阻挠《幸彤在监狱》播映的事情不应该发生,同时也抵触了联邦宪法所保障的表达自由。
“我呼吁内政部停止干涉非政府组织的事务。”
“大马民主日益成熟,人民可以根据联邦宪法第10(1)条文保障了人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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