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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是在6 个月前刊登

355法令修案已咨询各州,若通过可提高辱伊刑罚

联邦政府已咨询各州政府,针对《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或称355号法令)修订案的建议。

《马新社》报道,首相署(宗教)部长莫哈末纳因昨天在巴生出席活动后告诉记者强调,《联邦宪法》阐明伊斯兰事务属于州政府辖权,因此修订这份法案时需要涵盖州政府。

“目前,伊斯兰法庭能够对伊斯兰法下的罪行判处最多三年监禁、5000令吉罚款和六下鞭刑。”

“这意味着根据现有法律,伊斯兰刑事罪名例如侮辱宗教不能判处超出刑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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