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8 个月前刊登
上诉庭批准砂酒店案上诉,依沙获判无罪释放
前联邦土地发展局主席莫哈末依沙成功在上诉庭翻案,摆脱砂拉越酒店案3年前的罪成裁决。
法官瓦兹尔(Vazeer Alam Mydin Meera)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早一致推翻高庭在2021年2月裁决。
高庭在2021年2月3日宣判,依沙所面对的9项贪污控状罪名成立,处以监禁6年及罚款1545万令吉。
其他两名承审法官是:阿末再迪(Ahmad Zaidi Ibrahim)和格玛蒂(SM Komathy Suppi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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