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10 个月前刊登
九组织齐挺艺术表达自由,促撤控《飞》导演制作人
九个非政府组织抗议政府以“蓄意伤害他人情感”的罪名,提控电影《飞行奶油》导演凯里尔安华和制作人陈明庆,要求撤销控诉。
它们今日联署发文告提出4项要求,呼吁政府勿利用法律模糊地带,来限制艺术表达自由。
“艺术表达自由是建国和培养创造文化的必要组成部分。”
“我们呼吁政府立即无条件撤销对凯里尔安华(Mohd Khairianwar Jailani)和陈明庆的提控。”
“我们敦促昌明政府停止将宗教冒犯刑事化,以及利用法律里的模糊条款,来限制国内言论和艺术表达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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