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1 年前刊登
失业汉承认抢劫50元,地庭判监禁6年鞭笞1下
无业游民上周持刀抢劫50令吉被捕,今日在地庭俯首认罪后付出惨痛代价,遭判处监禁6年和鞭笞1下。
被告是现年49岁的克里斯纳慕迪(M. Krishnamurthi),他被控在上周四上午11点55分,于增江捷运站的电单车停车场持刀抢劫现年43岁的蔡弗昌(译音)。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92条文(打劫),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14年监禁,以及罚款或鞭笞。
法官诺丽娜再诺谕令,克里斯纳慕迪的刑期从被逮捕的那一天即12月7日算起。
正在验证用户
每月12.50令吉
- 无限畅读全站內容
- 参与评论与我们分享您的观点
- 与亲友分享《当今大马》付费内容
- 可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