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1 年前刊登
社党抨霹政府错用法条,给菜农替代地也不适合
霹政府否认强硬驱逐后,社党主席再也古玛表示,拱桥农民在原地耕作已70年,不是非法侵占者,霹政府却错当擅闯而驱逐他们。
再也古玛发文告,质疑霹政府依法行事之说。
他认为,当局援引的《国家土地法典》第425条文,不适用于此事,因为该条文关于未经当局许可下占用国家土地的情况。
“我们不赞同(霹政府)说法,因为第425条文只适用于非法侵占者,即未获批准而使用国家土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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