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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FL促暂停使用通讯法,直至修订结束

政府拟议明年内修订《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捍卫自由律师团进一步要求,修订前先暂停援引该恶法,如第233条文来执法或提控。

捍卫自由律师团(LFL)活动协调员娜比拉(Nabila Khairuddin)今天表示,通讯部副部长张念群此前的宣布过于含糊,政府须就相关修法给出更确切的承诺。

“这太含糊了。(政府)必须给出确切的承诺,并与利益相关者商议修法细节。”

她在文告中补充,政府也应在等候修法期间,宣布暂停执行相关法令,以避免法令继续遭到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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