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1 年前刊登
从下个月开始,私人医院获准聘用外籍护士
卫生部长扎丽哈宣布,从10月1日起,私人医疗机构获准聘雇不具备专科培训(post basic)资格的外籍护士,惟受限于多项条件。
她在文告列出的条件,如下:
外籍护士必须参与由马来西亚护士局监管的外国受训护士资格考试;
每家私人医疗机构的外籍护士人数,不能超过相关机构总护士人数40%;
外籍护士的雇佣期为12个月,即从今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可延长服务长达12个月,取决于临时执业政府(TPC)批准,并根据当前情况和需求重新评估;
符合内政府制定的条规与条件,包括薪金和合约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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