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1 年前刊登
雪州出现电子烟广告,反烟群体归咎卫部立法漏洞
雪兰莪士拉央出现电子烟广告,引发反烟群体不满。它们把这归咎于联邦政府将尼古丁液从《1952年毒药法令》管制名单剔除之故。
联邦政府此前解释,修改毒药法令旨在为控烟法案铺路,以规范电子烟行业,惟最终未按计划提呈控烟法案,以致针对尼古丁液的监管出现漏洞。
至少三个反烟组织入禀法庭,挑战联邦政府将尼古丁液从《1952年毒药法令》管制名单剔除的决定。
药剂师法米哈山发推文指出,这些广告牌显示,电子烟业者未能如卫长扎丽哈所述般,能够自我管制。
正在验证用户
每月12.50令吉
- 无限畅读全站內容
- 参与评论与我们分享您的观点
- 与亲友分享《当今大马》付费内容
- 可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