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1 年前刊登
支持高庭判一男童为公民,LFL要登记局撤上诉
高庭日前谕令国民登记局,发出报生纸给一名被列为“非公民”的5岁男童,唯登记局却提出上诉,而引来维权组织抗议。
由于跟外籍配偶所生的男童拿不到大马公民权,一名男子之前在吉隆坡高庭入禀兴讼。
他出示脱氧核糖核酸(DNA)报告证明与男童的亲子关系后,高庭谕令国民登记局给男童发布报生纸,证明男童是大马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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