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1 年前刊登
柔巫青促内长检长解释阿拉案,“若延烧谁负责?”
虽然巫统属团结政府的一员,柔佛巫青团仍然批评,政府撤回“阿拉”字眼案的上诉乃不良先例,而内政部长和总检察长有必要出面解释。
柔佛巫青团团长诺阿兹林(Noor Azleen Ambros)昨晚在面子书帖文直言,对政府撤销上诉的决定,深感失望和不满。
“到目前为止,内政部仍未解释,政府决定不在上诉庭继续上诉程序的理由。同样的,身为政府法律顾问的总检察署也未对这项最新的决定,作出任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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