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2 年前刊登
SRC案虽有一票异议,律师认为不影响多数判决
资深律师哈聂夫表示,具有不同意见的多数判决,不应被视为比三司或五司的一致判决来得无力。
哈聂夫(Haniff Khatri Abdulla)昨日在律师公会举行的论坛上,评论联邦法院以4比1票数驳回前首相纳吉的SRC案司法检讨申请一案。
“我们不能期望所有法官都有相同的意见。大家不应把不同意见的判决看作是玷污了多数意见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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