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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是在2 年前刊登

上诉庭有条件批准暂缓令,嘉玛暂不必赔偿郭素沁

巫统大港区部主席嘉玛去年7月诽谤官司败诉,须向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赔偿30万令吉的损害赔偿及5万令吉堂费。上诉庭如今允许他暂缓支付赔偿金,以等待上诉结果。

以法官雅谷(Yaacob Md Sam)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早一致批准有条件暂缓高庭于去年7月26日的裁决。

无论如何,雅谷等三司仅是“部分”批准嘉玛的暂缓令申请,因为30万令吉的损害赔偿及5万令吉堂费,仍须先汇入郭素沁代表律师的银行账户保存,并等待上诉结果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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