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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律师重提大法官丈夫贴文,控方逐点反驳

滚动报道

前首相纳吉SRC案的司法检讨申请今天进入第4天审讯。《当今大马》以滚动报道,追踪此案的最新发展。


中午4点16分:

《当今大马》今天的滚动报道在此结束。感谢读者的陪伴,欢迎订阅,支持独立媒体。


案件下周续审

下午4点:

联邦法院休庭,下周一和周二继续审讯。


大法官丈夫贴文乃旧事

下午3点28分:

西谭巴兰指出,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的丈夫扎玛尼(Zamani Ibrahim)其实是在纳吉被控前,即2018年5月11日于面子书贴文评论纳吉。

他接着提醒,东姑麦文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去年聆审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案上诉,而有关贴文是在4年前。

他也反驳,纳吉声称自己在2022年8月17日才发现有关贴文,故迟至同年8月22日才申请要求东姑麦文(上图)退审的说法。

西谭巴兰坚称,有关事件未影响到东姑麦文对上诉的观点。

联邦法院去年8月23日驳回了纳吉的上诉。


法庭恢复审讯

下午2点39分:

联邦法院在午休后恢复审讯,西谭巴兰副检察司继续陈词,反对纳吉要求检讨终审裁决的申请。


法庭午休

中午12点45分:

法庭午休,下午2点30分续审。


郑宝德退审只是策略

中午12点16分:

西谭巴兰指责纳吉的代表律师郑宝德,在去年的SRC终审中要求退出乃“蓄意策略”,以借此要求重审案件。

“(纳吉的)律师试图退出并拒绝陈词,是蓄意的策略,以获得重审案件,这应该被视为是藐视法庭的行为。”


纳吉终审并非全无陈词

上午11点53分:

西谭巴兰继续陈词。他指出,纳吉的律师团在去年的SRC案终审中,并非完全没有提呈陈词。

他指出,纳吉代表律师郑宝德当时告诉联邦法院,他们将沿用纳吉在上诉庭的书面陈词。

2020年7月28日,吉隆坡高庭宣判,纳吉在SRC案的7项罪名全部成立,处以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的刑罚。

纳吉随后提出上诉,但上诉庭于2021年12月8日驳回上诉,维持高庭的裁决及刑罚。但上诉庭允准暂缓执行裁决,以待纳吉向联邦法院上诉。

而在去年8月23日的终审,联邦法院五司再次驳回纳吉的上诉,维持罪成裁决,使得纳吉即日入狱服刑。


审讯恢复

上午11点40分:

审讯恢复,纳吉回到被告栏。

纳吉的妻子罗斯玛和女儿诺亚雅也现身审讯室,旁听审讯。


暂时休庭

上午11点18分:

法庭宣布暂停审讯,稍后复审。


纳吉新律师未有“B计划”

早上10点29分:

西谭巴兰认为,纳吉在SRC案终审所新委任的再益依布拉欣律师楼,没有准备“B计划”以应对展延审讯申请驳回的状况。

他说,纳吉的新律师团队尽管有时间阅读3万页的上诉记录,但仍然过度自信,以为展延审讯申请必定会获批准。

纳吉在这次的检讨裁决申请中,其代表律师沙菲宜一再重申纳吉未获公平审讯,因为上诉庭拒绝纳吉要求展延审讯的申请,导致其新代表律师无法准备好为其辩护。


解雇沙菲宜只为了拖延审讯

早上10点15分:

西谭巴兰强调,纳吉在SRC案终审前夕,解雇原本的律师沙菲宜并委任新的律师楼,乃是为了展延审讯的“策略行动”。

“我们会这么说,是因为沙菲宜律师仍然在一马公司案代表纳吉。”

纳吉的一马公司案仍在审讯。他在一马公司案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另外21项罪名则为接收与转移超过20亿8147万令吉的非法收益。


换律师只为展延审讯

早上9点58分:

西谭巴兰继续捉住纳吉在SRC终审前换律师一事,直指纳吉的目的无非是为了展延审讯。

他指出,纳吉清楚知道一旦委任再益依布拉欣的律师楼,控方必会要求展延审讯。

他说,纳吉在不确定法庭会否批准展延审讯的情况下,直接解除沙菲宜律师楼,无疑是鲁莽的行为。

西谭巴兰认为,纳吉这么做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展延审讯。

“据称,申请人(纳吉)表明有意以委任新律师为由,不惜一切代价展延审讯,只是计划未能得逞。”


“纳吉的不幸是自己造成的”

早上9点43分:

西谭巴兰陈词,纳吉会在去年8月23日遭法院驳回上诉,都是自己一手造成的不幸。

他指出,在去年的上诉审讯前,纳吉才更换律师。

“你已经知道这个案件要审讯了,然后你来法庭(要求展延审讯遭拒)。你的不幸都是自己造成的。”

“如果这(要求展延审讯)获得批准,那每宗诉讼案当事人都可以用同样借口,这将创下先例。“

“(上诉审讯前)换律师,如果不获批准(展延审讯),就不要陈词,这是在威胁法庭。”


检讨裁决只适用于罕见案例

早上9点24分:

西谭巴兰指出,根据《1995年联邦法院》第137条,法院检讨自身裁决的权力有限。

他说,这项权力只限用于“极少数罕见”的案例,以防止出现不公,否则他认为这将导致“混乱”。


讽刺纳吉上诉时却不陈词

早上9点17分:

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副检察司开始陈词。他说,纳吉的律师团队在去年的SRC案上诉审讯中不愿陈词,如今却要求司法检讨裁决,实为“讽刺”。

他指出,当联邦法院在去年审上诉案时拒绝展延案件4个月后,纳吉的律师未提交陈词。

“他们认为理所当然会休庭,但法庭不是这样运作的,因此上诉人(纳吉)不能自以为一定会获准展延审讯。”

他强调,是否展延审讯,乃是法庭的权限。

在去年的SRC案件终审前夕,纳吉更换代表律师,由郑宝德在7月26日起取代沙菲宜,担任纳吉的新律师。

郑宝德随后以需要更多的准备时间,要求展延案件3至5个月,但法院拒绝展延。

郑宝德随后坚持退出SRC案,不再代表纳吉,而且在联邦法庭否决他的申请后消极抵抗,拒绝口头陈词。


审讯开始

早上9点14分:

纳吉进入被告栏,法庭复审。


纳吉抵达法庭

早上8点54分:

加影监狱局人员押送纳吉进入审讯庭,等候开庭。


纳吉要求检讨终审裁决

早上8点30分:

前首相纳吉的SRC案检讨终审裁决审讯进入第4天。

随着纳吉的首席代表律师沙菲宜昨天结束陈词,副检察司西谭巴兰料将在今天开始控方陈词。

纳吉是去年8月23日罪成入狱后,入禀申请新一批法官来检视联邦法院五司的8月23日裁决。

当时,以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的法院五司驳回纳吉的最终上诉,并裁定纳吉在SRC案中罪成,入狱12年与罚款2亿1000万令吉。

纳吉在SRC案中总共被控7项罪名,包括3项失信控状、一项滥权控状以及3项涉嫌相同款项的洗黑钱控状,涉及款项为4200万令吉。

如果联邦法院批准申请,除了宣判纳吉无罪释放,法院也可能安排不同的法官重审SRC上诉案。

除了SRC案,纳吉目前还有另外4项案件在审理或等待审理,即一马公司案、窜改稽查报告案、IPIC失信案以及SRC加控洗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