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2 年前刊登
警方向法庭职员录供,查罗斯玛案文件外泄
前首相夫人罗斯玛砂校电供案的判案参考资料外泄后,警方已向数名有权接触这些文件的法庭职员录供。
根据《马来西亚前锋报》,冼都警区主任马永来透露,警方援引三项法律条文调查此案。
他说,这包括官方机密法令第8条文(泄露秘密)、刑事法典第203A条文(泄漏执法单位的调查资料)以及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网络发表冒犯言论)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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