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3 年前刊登
沈可婷不宣誓自辩掀热议,律师正反意见不一
沈可婷案前天在高庭下判后,这次裁决立即成为网民热议的话题,而昨天的舆论焦点更转向讨论,为何沈可婷当初选择在没有宣誓下出庭自辩?这是否明智?
根据媒体报道,新山高庭法官下判时指出,推事庭当初在裁定新山蚊子脚车党死亡车祸案时犯错,凭沈可婷“未经宣誓的证词”来下判决。
2019年10月28日,新山推事庭曾判定沈可婷当时没有超速也没有酒驾,因而表罪不成立,无罪释放。
不过,控方上诉之后,新山高庭于2021年2月18日改判沈可婷表罪成立,必须出庭抗辩。当时26岁的沈可婷正是在接下来审讯阶段,出庭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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