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3 年前刊登
当年依法批准1MDB汇款,国行否认雷斯纳指控
前高盛集团董事雷斯纳抛出“贿赂下快速汇出10亿美元”的说法,使得国家银行昨晚出面回应,强调一切依据法律行事。
国家银行在文告表示,设立在大马的机构若要向海外投资,则必须遵守1953年交易管制法令(Exchange Control Act),或于2013年取而代之的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Financial Services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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