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3 年前刊登
35名前法官及家属掀诉,不满政府未调高退休金
35名联邦法院、上诉庭和高庭前法官及前法官遗孀起诉政府和另三造,自2015年以来没有调高他们所享有的退休金和津贴。
起诉人当中含上诉庭前主席阿拉勿丁、前马来亚大法官茜蒂诺玛和海达,以及上诉庭前法官莫哈末阿里夫。
他们联同另31人,在上周委托Chooi与伙伴及Cheang与阿里夫律师楼,向高庭入禀原诉传票,分别将政府、首相、内阁和公共服务局总监,列为第一至第四答辩人。
未依法调高退休金2%
所有起诉人在传票中要求法庭宣判,政府没有根据1971年法官薪酬法令第15B(2)条文,依据宪报指令每年适当调高每一名起诉人的退休金和其他津贴超过2%,因而违反联邦宪法第125(7)和125(9)条款。
他们要求法庭发出庭令,也就是第二和第三答辩人(首相和内阁)必需劝告国家元首,以从2015年7月1日起,根据上述法令的15B(2)条文,为每一名起诉人的退休金和其他津贴,定下每年超过2%的适当增幅。
他们也要求另一项庭令,以确保答辩人支付每一名起诉人从2015年7月1日起,他们有权享有的金额,以及堂费、利息和其他法庭视为合理的庭令。
在35名起诉人中,有7人是前法官遗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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