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3 年前刊登
警方监督各州乞讨热点,若扰乱交通可受对付
日前网传有关罗兴亚儿童向车主行乞不果之后,比不雅手势爆粗的视频引发热议,警方高层将指示各州警队和警区警员监督乞讨“热点”,尤其是市区。
全国副总警长拉查鲁丁说,无可否认,常会在吉隆坡等大城市看到乞讨者在车龙里,如交通灯路口出没,有成人也有十几岁的少年。
他说,警方可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对付路边行乞者,因为他们已扰乱交通,也抵触轻微罪行法令。
“大马法律不仅约束大马公民,任何人触犯刑事罪案,或轻微罪行都可受到对付。”
“目前我不确定警方是否有接到类似投报,但是我们从媒体之前的报道,就可采取行动。当中是否涉及不法集团活动,警方有必要先展开调查才了解。”
拉查鲁丁是受询及联合国难民署难民证持有者行乞的课题时,这么回应。
内政部长韩沙再努丁昨天表明,警方有权逮捕和采取行动对付违反马来西亚法律者,包括外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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