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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部冀速通过防疫修案,将实施三级惩处制度

晚上9点40分更新

政府拟修订《1988年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法令》(342号法令),随后将颁布新的防疫规定,并实施三级惩处制度。

卫生部今天向媒体汇报修法的情况。一旦国会通过该法令修订案,卫生部将颁布新的防疫指南,其中列明三级惩处制度。

此前该法令赋予卫生总监权力,向违令的个人开出最高1000令吉罚单。而修订案建议,违例个人最高可面临最高1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7年,或两者兼施;至于机构组织,最高可罚款200万令吉。

《马新社》报道,卫生总监诺希山指出,《2021年紧急状态(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修订)法令》已在12月8日正式废止,因此不管是个人或公司违例,当局也只能援引《1988年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法令》开罚最高1000令吉。

因此,诺希山要求全体朝野国会议员支持通过《2021年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法令(修正)》,以便政府援引新法令遏制2019冠病传播。

他说,如果上述修正案无法在本年度的现阶段最后一次国会会议通过,下一次的会议则需要等到3或4个月之后。

“我们担心的是,这个课题或辩论拖得太长时间,可能会影响卫生部遏制病毒传播所展开的执法工作……就只能沿用1988年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法令(342法令)。

“我们希望提呈修正案并得到全体国会议员的支持,才可尽快落实新法令。”

区分个人和公司罚款金额

诺希山说,2021年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法令(修正)建议区分违例个人和公司的罚款金额。

诺希山解释,上述罚额只是卫生部的建议,仍需经过国会辩论,以寻求通过。

他续说,修正案的建议是属于最高的罚款额度,执法时不一定会祭出最高罚款,而胥视违例行为所造成的影响,比如是否导致大规模感染或快速传播。

他强调,法令在通过和生效后,每一项违例行为如未佩戴口罩的确切罚款金额,都将明列在法令下的条例内,以及也将阐明的其他事项,如上诉机制。

“我们建议的罚额是顶额,但是执法时我们可能不会开出顶额罚款。顶额罚款是用在那些屡犯、以及造成高风险传染、危害生命等罪行。”

“例如,我们建议1万令吉,这是罚款顶额。但指南会列出详细的违法情况。像没有戴口罩这类违例行为可能就不会罚款高达1万令吉。

“这只是建议。国会的特选委员会将会进一步讨论。”

根据传染风险分三个等级

另一方面,卫生部疾病控制科主任诺哈雅蒂鲁斯里(Nurhayati Rusli)在线上汇报时说,执法者将会根据违例的轻重程度,开列罚单。

“会有指南规定罚款额。我们开始开罚单以前,会提供详细的指南。”

“会涵盖违例的各个方面,罚款额、须多少时间之内须缴付罚款。”

“我们会根据一、二、三等级来评估情况。第一级违例是造成高风险传染,或者给社区带来重大影响。”

“将会根据风险情况做评估。”

诺哈雅蒂鲁斯里表示,卫生部在评估惩处的级别时,会考虑违令者为初犯或屡犯。

此前,卫生部拟议修订该法令而引起轩然大波,民众认为这项修订案将赋予权卫生部施加过重的惩处。卫生部为此举办这项线上汇报,以打消民众疑虑。

区分一般刑罚与特定刑罚

根据诺哈雅蒂鲁斯里的汇报,卫生部提议,将违令个人的最高罚款提高至1万令吉,而机构组织则增加到100万令吉。

其他违令行为包括未能保持身体距离、医护人员未能发布疫情通知,以及在夜总会或餐厅等场所举行违例活动。

至于一般刑罚,卫生部则建议对违令的个人处以不超过10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7年,或两者兼施。至于机构组织的罚款则是200万令吉。

一般刑罚仅适用于在该法令未明确规定罚款金额的违令行为。

诺哈雅蒂鲁斯里举例,这些违令行为包括阻碍获授权官员执行任务、未能遵守获授权官员发布的命令、拒绝提供当局要求的讯息、提供假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