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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迪拉诉讼案:上诉庭418审总警长等上诉
幼儿园教师英迪拉早前状告全国总警长等四造,指未逮捕其前夫和协助寻回女儿。高庭接纳此诉讼,并将审理此案。
然而,总警长等四造不满高庭驳回撤案申请,要求上诉庭驳回高庭裁决。如今,上诉庭择定明年4月18日聆审四造所提出的上诉。
英迪拉的代表律师拉杰斯受询时说,上诉庭副主簿官玛丽安今日在线办理案件管理时,择定该审讯日期。联邦律师莎兹琳娜蒂雅也参与今日的案件管理程序。
全国总警长、大马皇家警察、内政部和政府不满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所做的判决,而在8月13日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7月16日,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驳回所有答辩人的撤诉申请,并谕令英迪拉起诉四答辩方的案件进入完整审讯。
英迪拉起诉四造没有履行联邦法院发出的指令,没有逮捕其前夫立都安,以交还前夫所带走的幼女。
起诉总警长怠职
去年10月28日,英迪拉兴讼指控总警长(没有点名)怠慢联邦法院于2016年4月29日发出的指令,没有调查或采取适当行动逮捕其前夫立都安和协助寻回女儿柏珊娜,而另三造也在执行该指令责无旁贷。
她也声称,所有答辩方的行为直接导致其和幼女骨肉分离,立都安则已走。
她寻求1亿令吉的普通赔偿、加重赔偿和惩戒性赔偿,并要求宣判第一答辩方犯下公职不作为的侵权失误,而第二、第三和第四名答辩方须为第一答辩方的过失承担连带责任。
每月12.5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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