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3 年前刊登
尼罗法与夫婿陈情,要求撤违防疫条例控状
明星商人诺尼罗法及夫婿今年5月初违反防疫条例遭提控。如今两人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要求撤销提控。
此案今日在推事庭重新过堂,这对夫妇的代表律师旺艾祖丁向媒体证实上述事项。
他指出,两人提呈陈情书,要求总检察行使斟酌权撤回控状。
较早前,主控官诺阿兹扎(Nor Azizah Aling)副检察司在庭上说,控方已从辩方接获陈情书,并需要一个月时间研究陈情书。
推事庭较后择定案件在12月1日重新过堂。
诺尼罗法(Noor Neelofa Mohd Noor)及其丈夫莫哈末哈里斯(Muhammad Haris Mohd Ismail)在早上约9时抵达法庭。
未戴口罩和扫描签到
诺尼罗法(32岁)与夫婿(26岁)在今年5月20日面控,惟否认有罪。法庭允许两夫妇各以5000与1万令吉,另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又名PU Riz的男被告违反二项限行令期间的标准作业程序(SOP),即在5月2日进入位于汝来第三工业区的Naeem地毯私人有限公司前,没有扫描MySejhatera或手写签到,也没有戴口罩。
至于诺尼罗法则同样被控于上述日期和地点,没有扫描MySejahtera或手写签到,因而抵触2021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紧急修正法令的第19条款,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入狱长达6个月,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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