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3 年前刊登
信任动议乃宪政惯例,希盟法委会促检长勿违背
希盟法律委员会今日指出,在国会提出信任或不信任动议是宪政惯例,而总检察长依德鲁斯的“没必要”观点,显然违反了宪政先例与约定俗成。
希盟法律委员会发文告强调,宪法并不只是一套成文规定,诠释宪法时也应理解宪政惯例,并加以巩固这些民主惯例。
正在验证用户
每月12.50令吉
- 无限畅读全站內容
- 参与评论与我们分享您的观点
- 与亲友分享《当今大马》付费内容
- 可扣税
希盟法律委员会今日指出,在国会提出信任或不信任动议是宪政惯例,而总检察长依德鲁斯的“没必要”观点,显然违反了宪政先例与约定俗成。
希盟法律委员会发文告强调,宪法并不只是一套成文规定,诠释宪法时也应理解宪政惯例,并加以巩固这些民主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