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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人身份接种兼逾期逗留,外籍女子判囚18个月

涉嫌假冒他人身份接种冠病疫苗,缅甸籍餐室助理对3项控状俯首认罪,一共判囚18个月。

现年27岁的女被告达达玛今日在马六甲推事庭面控,承认本身在今年7月28至8月18日期间,在中央县晋巷花园的一家诊所冒用他人身份接种疫苗。

根据首两项控状,被告蒙骗上述诊所的医生张锡义和护士莎维丽,冒充晋巷一印刷公司的外籍男性职员谭林盾,透过吾安(MySejahtera)手机应用程式登记接种的身份,接种首剂和次剂疫苗。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19该条文,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三项控状指被告非法逗留或没有合法证件,因而抵触1959/63年(2002年修正)移民法令第6(1)(c)条文,并在相同法令第6(3)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将面对不超过1万令吉罚款,或入狱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同时可面对不超过6下的鞭笞。

主控官阿妮斯纳扎里要求推事莫哈末纳兹林,严惩这名犯下严重罪行的被告。

刑期同时执行

推事则宣判,被告每项控罪各入狱6个月,同时执行;刑期从在上月18日被逮捕当天算起。

甲州商业罪案调查组主任孙德拉拉占昨天发文告指出,30多岁的谭林盾在检查该手机应用程式时,发现资料已更新至完成首剂接种后,便向雇主投报。

“这名男子的雇主接着报案,指员工的身份遭人冒充接种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