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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拉惹柏特拉诽谤案,冠英索偿2100万元

继去年取得缺庭判决后,前财政部长林冠英如今在起诉部落客拉惹柏特拉诽谤案的诉讼中,共索偿2100万令吉。

现年61岁的林冠英指控,拉惹柏特拉在其拥有的《今日马来西亚》网站中,上载20篇相关的马来文和英文文章。他要求,每篇文章赔偿100万令吉一般损害赔偿、以及各50万令吉的严重损害赔偿和惩罚性赔偿,总共2100万令吉。

他今天在高庭进行的赔偿估算庭讯中,向司法专员莫哈末阿里依夫说,上述系列文章已分享给互联网用户,而且答辩人拉惹柏特拉也尚未撤下这些文章。

林冠英说,有关文章上载时,他担任财政部长,而有关诽谤是针对他出任槟州首席部长的时候。

“我的良好名声和声誉受到严重破坏,而且答辩人指他的消息来自反贪会,这已经破坏我的威严和品格。”

每篇索100万元属合理

此外,林冠英的代表律师西蒙穆拉里(Simon Murali )陈词时说,《今日马来西亚》是免费网站,任何人都可以阅读,公众也可以分享所有文章。

“通过互联网传播和上载内容已经全球化,全世界的人都可以看到,而且这些诽谤言论针对时任财政部长。

“传播时间长达一个月,因为这些诽谤言论是以系列方式上载,因此,每篇文章要求100万令吉一般损害赔偿是合理的。”

法庭择订本月26日让起诉人入禀附加陈词,并将于5月25日通过Zoom通讯软件裁定赔偿估算额。

查询地址传递诉状不果

去年2月28日,由于拉惹柏特拉并未提出抗辩,林冠英在上述诽谤诉讼中,取得缺庭判决。

林冠英于2019年9月6日兴讼,他在诉讼中指出,《今日马来西亚》在同年2月24日至3月15日的马来文和英文系列文章,诽谤他在海底隧道计划中贪污。

他在拉惹柏特拉没有回应他于去年2月10日在3家报章所刊登的诉讼通知后,入禀缺庭判决申请。

林冠英也尝试通过向国民登记局和选举委员会查询到的拉惹佩特拉最后已知住址,以向后者传递诉状,惟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