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4 年前刊登
斗士党按要求修党章,惟社团局仍不批注册申请
法庭即将审理国家斗士党注册申请被拒的司法复核,斗士党声明,虽然之前已满足社团注册局的所有条件,包括按对方要求修改党章,惟申请依然遭拒绝。
因此,斗士党筹设委员会总秘书阿米鲁丁(Amiruddin Hamzah)在书面陈词上,批评社团注册局的决定“不理性和不合理”。
“再者,起诉方(斗士党)认为,斗士党的党章遵守《1966年社团注册法令》第一列表的规定。”
正在验证用户
每月12.50令吉
- 无限畅读全站內容
- 参与评论与我们分享您的观点
- 与亲友分享《当今大马》付费内容
- 可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