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4 年前刊登
雪宗教单位将配合警方,改用刑事法典对付性少数
继联邦法院裁定雪州伊刑法惩处“非自然性行为”条文违宪而无效后,雪州宗教理事会表明,宗教执法单位将继续与警方配合,改以刑事法典条文调查原诉人。
雪州宗教理事会(MAIS)主席阿都阿兹(Abdul Aziz Mohd Yusof)今日发文告强调,联邦法院的裁决不能视为认同同性恋、双性恋或跨性别等性少数群体。
正在验证用户
每月12.50令吉
- 无限畅读全站內容
- 参与评论与我们分享您的观点
- 与亲友分享《当今大马》付费内容
- 可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