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4 年前刊登
选改会向首相呈49建议,倡选委会分拆为三机构
选举改革委员会(ERC)今天向首相慕尤丁提呈49项选举改革的建议。
该委会主席阿都拉昔说,该委会提出的建议包括将选举委员会分拆成3个机构,各司其职,以提升民众对选委会的信心。
“他说,选委会将保留选举执法机构的地位,选举秘书处则负责举办选举;选区重新划分委员会则负责划分选区工作。”
阿都拉昔今天在记者会说,慕尤丁在位于国会的首相办公室接受这份建议书时,保证会仔细研究所有建议。
“选举改革委会没有为政府设定落实这些建议的特定期限。”
提前确定解散国州议会日期
其中32项建议一旦获得政府批准,可在3年内落实,其余的预计将耗时5至10年才能落实。
他指出,其他选举改革建议包括在实际日期的6个月之前决定解散国州议会的日期、规定每名候选人只能竞选一个席位,确保选区选民人数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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