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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是在4 年前刊登

行动党推每人10元募款,“反抗政治检控林冠英”

前槟州首长林冠英今早被提控上庭,获准以100万令吉保外候审,下周11和12日也将被控。民主行动党随即发起“每人10令吉”的一周募款运动,以期协助支付庞大的保释金。

行动党宣传秘书潘俭伟今天发表文告说:“我们呼吁全体马来西亚人,团结一致反抗对于林冠英的政治检控。”

他说,今天法庭批准林冠英的保释金高达100万,而林冠英已经支付了50万令吉,剩下的50万令吉必须在下周一支付。林冠英下周一周二还要面对两项提控。

“因此,我们发动一周的10令吉募款运动,以便支付林冠英的保释金,并且偿还我们借来的款项。”

“我们深信,马来西亚人民会挺身捍卫公道,以便确保正义伸张。”

他说,有意捐款者,可汇款至大众银行以下户口:户名:DAP Malaysia,户口号码:3063828309。

“任何剩余的捐款将会用在大选,以便对抗后门政府,并将委托权交回给马来西亚人民。他们在2018年大选冀望改变。”

否认向海隧发展商索贿10%

林冠英今早在反贪会法令下,被控向槟城海底隧道承包商索贿。但他不认罪,获准以100万令吉保外候审。

法官允准被告以100万令吉,外加两名担保人的条件保释。此外,法官也要求林冠英,交出国际与外交护照,直至此案审结。

控状指控,林冠英于2011年3月在任职槟城首长期间,向发展商查鲁(Zarul Ahmad Mohd Zulkifli)索取工程合同10%利润为贿赂,以协助查鲁的公司取得槟城海底隧道工程。

控状声称,林冠英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接受贿赂罪),一旦罪成,可判最高20年监禁,罚款贿款的5倍或不超过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反贪会昨晚发文告证实,将于7日在吉隆坡贪污案特别法庭、10日(下周一)和11日(下周二)在槟城地庭分别提控林冠英。

前两天的提控跟槟城海底隧道案有关,而第3天的提控则有关“其他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