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4 年前刊登
一马发债虽得IPIC作保,惟沙鲁承认政府扛终责
前首相纳吉涉及的一马公司案今日续审。证人向法庭供称,一马公司2012年发行的17亿5000万美元债券,虽有国际石油投资公司作保,但最终责任仍落在大马政府身上。
第9名证人,即一马公司前首席执行员沙鲁哈米(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今日出庭供证。
他今日向吉隆坡高庭供称,一马公司曾在2012年5月与国际石油公司(IPIC)签署“相互担保协议”(inter-guarantor agreement)。
正在验证用户
每月12.50令吉
- 无限畅读全站內容
- 参与评论与我们分享您的观点
- 与亲友分享《当今大马》付费内容
- 可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