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5 年前刊登
内政部打脸总检长,坚持淡虎乃恐怖组织
下午5点04分更新
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昨天宣布撤销淡虎案提控时,也建议内政部重新检视宪报淡米尔之虎为恐怖组织的决定,但内政部今天却打脸总检长,坚持原来的立场。
内政部长慕尤丁今天发表文告表示,他们有稳固的理由,继续把淡米尔之虎列为恐怖组织。
“大马政府自2014年11月12日就开始把淡米尔之虎列为恐怖组织。”
“根据当局的最新资讯,身为内政部长,我认为有稳固的理由继续将淡米尔之虎列为恐怖组织。”
“我们相信这个组织依然奉行威胁公共秩序和国家安全的意识形态。因此,当局有权依法采取行动,以杜绝此组织的意识形态及行为透过任何形式散播。”
慕尤丁也强调,根据法律,将淡米尔之虎列为恐怖组织是内政部的权力,而总检察长没有任何法律权限插手内政部事务。
多国仍有相同立场
他也提醒,世界仍有多个国家将淡米尔之虎视为恐怖组织,其中包括印度、加拿大、美国及英国。
事缘,汤米汤姆斯昨日发表长达11页的文告,宣布一举撤销淡虎案所有罪控。
他指出,这12名被告共同的“罪行”都是手机或面子书账号上发现淡米尔之虎领袖的照片,并指若这些行为足以构成刑事罪,则令司法体制蒙羞。
大马内政部是在2014年11月12日发布宪报,把淡米尔之虎列为恐怖组织。惟汤米汤姆斯强调,斯里兰卡、美国与联合国都已同意,淡米尔之虎在2009年5月之后就已休止无任何活动。
他同时引述《刑事法典》第66B(9)条文提醒,内政部长每6个月就必须检视宪报恐怖组织的决定。
然而,汤米汤姆斯此举招来团青及巫青批评他涉嫌滥权,巫统青年团执委慕士达法(Mustafa Shah Abdul Hamid)甚至高呼要求汤米汤姆斯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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