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大马》标志
这篇文章是在5 年前刊登

抨爪夷招牌措施违多元,彭行动党允法援受罚商家

随着彭亨州政府落实商家招牌和广告牌需有爪夷字,行动党都赖州议员邹宇晖抨击这项举动,更表明会法律支援受影响的商家,以保障他们的权益。

邹宇晖也是彭亨行动党州委。他今日在选区出席活动后发文告表示,州政府不应该强制要求所有商家的招牌都要放上爪夷文,因为“此举不但不符合彭亨州多元社会的精神面貌,更进一步加重商家负担。”

“任何因为没有置放爪夷文在招牌上而遭到地方政府罚款或对付的商家,可以联络任何一个地区的行动党代议士或支部,我们将咨询律师意见,通过司法途径为商家讨回公道,并要求法庭检讨州政府此项不合理的政策。”

他续称,希盟联邦政府在华小国语课爪夷文教学事件上,决定让家长和家协选择性接受是否要学习爪夷文介绍的单元,对比起国阵彭亨州政府的“强制性”爪夷文招牌措施,更显得尊重民意和包容多元。

“彭亨州国阵政府应该向希盟联邦政府学习,以更开明包容的方式来执行所有政策,体现以民为本的精神。”

批评马华沉默不语

接着,邹宇晖(见下图)将炮口指向马华,质问身为巫伊联盟的盟友的马华,不应该忘记彭亨州还是属于国阵执政的州属。

“为何之前在马华大会还攻击希盟政府,如今面对彭亨州政府的招牌爪夷文政策,却选择沉默不语呢?”

“我们尊重爪夷文作为为国家的文化遗产,但任何推广爪夷文的措施应该以鼓励形式,而不是强制形式进行,更遑论各地方政府指南里,要求爪夷文要与马来罗马字一样大,甚至更大。”

他也提醒彭亨州政府,先不论是不是强制执行,但掌管房屋及地方政府部事务的州行政议员阿都拉欣(Abdul Rahim Muda)在去年11月的州议会曾说,爪夷文字无须根据马来文罗马字的大小。

“因此他要求彭亨州政府尽快指示地方政府更改此指南,勿让商家感到混淆。”

去年11月,阿都拉欣声明,彭亨州商店招牌和广告牌须有爪夷字的措施将从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决不展延。

他补充,任何违反政府指令者,将会面对最高罚款25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