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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受贿以轻判被告,二司法人员一律师被控

一名地庭法官、一名副检察司和一名律师因涉嫌在今年7月收贿1万7500令吉,而被控上地庭。

根据《马新社》报道,3名被告分别是新古毛地庭前法官阿兹米尔(45岁)、新古毛法庭前副检察司凯鲁阿兹华(32岁)及律师诺阿米鲁(31岁)。

阿兹米尔目前在布城法庭中心担任法律官员,凯鲁阿兹华则在总检察署任职。

3人今天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均否认有罪。

要求只判7人罚款

控状指出,3名被告于2019年7月17日早上9点30分至下午2点45分期间,在新古毛地庭收取来自黄丘宏(译音,40岁)的1万7500令吉贿金,以作为阿兹米尔只判处7名违反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的外籍人士罚款。

他们被指,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1)条文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长达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反贪会的副检察司亚伦苏曼建议法庭,让每名被告以10万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同时要求他们交出护照给法庭保管。

3名被告的律师团要求,保释金降至每人2500令吉至1万2000令吉。

前法官被多控一罪

阿兹米尔的律师是格雷戈瑞、史兰、利达阿达和嘉格斯;凯鲁阿兹华的律师是祖基菲里和诺法汀;诺阿米鲁的律师是莎希达和诺希达雅。

法官罗兹拉批准,每名被告以1万2000令吉外加1名担保人保外,并指示他们交出护照予法庭保管。

另外,阿兹米尔也面对一项收贿5000令吉的控状,惟他不认罪。

该控状指出,身为新古毛地庭法官的被告于2018年5月10日在巴生的一家马来亚银行,为本身收下来自苏胜国(译音,36岁),并通过祖迈里(37岁)及阿末费沙(37岁)存入其银行户头的5000令吉。

这笔钱是作为被告履行其主要职务,也就是判处6名违反公开赌场法令第9(1)条文的个人罚款的酬劳。

12月16日重新过堂

他被指抵触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及罚款1万令吉或贿金的5倍,视何者为高。

此外,阿兹米尔也不承认,另一项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的交替控状,即在不给予回报的情况下,向相同的人收取5000令吉。

阿兹米尔获准以6000令吉外加1名担保人保外。

法庭择定,所有案件于12月16日重新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