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5 年前刊登
抨希盟无视凯鲁诉讼,马华拟介入捍卫华淡小
土权党副主席凯鲁阿占上周兴讼,挑战华淡小违宪后,马华表明准备介入这宗司法审核,同时批评希盟对此案袖手旁观。
马华总秘书张盛闻在今天文告表示,该党高度关注这次的司法审核案,同时惊讶和遗憾于“希盟作为政府,对此案却袖手旁观”。
“马华坚持认为,国民型学校在我国的继续存在,不仅符合联邦宪法,更是我国多元社会和谐共融的体现。我们希望,此案能一劳永逸的终止长年以来围绕国民型学校合法地位的争议。”
“马华坚决捍卫国民型学校以及马来文作为国语的地位,立场始终不变。”
张盛闻表明,若法庭在11月4日受理此案,马华将寻求介入成为案中的一方,无论是通过干预者的申请来挑战上述申请,或者成为“法庭之友”为法庭提供协助。
多源流教育获得维护
他说明,前朝国阵政府过去制定教育法令,旨在为建设及维持国民学校和国民型学校提供法律上的规范,并把国语列为必修课。
“较后,国阵政府也删除了《1961年教育法令》的第21(2)条文,即有关部长有权把国民型学校转换成国民学校的部分。在过去20多年以来,多源流的教育制度始终获得良好的维护和发展。”
土著权威党副主席凯鲁阿占(Khairul Azam Abdul Aziz)上周三(23日)以个人名义入禀联邦法院,挑战《1996年教育法令》下的华淡小是否违反宪法。诉讼列明教育部长为第一答辩人,大马政府为第二答辩人。
他的代表律师沙哈鲁丁阿里(Shaharudin Ali)声称,国会无权制定教育法令第17条文和第28条文,因而无权授权予教育部长设立华淡小。
第17条文阐明,除了国民型学校,所有国民学校必须使用国语为教学媒介语;倘若教学媒介语不是国语,那么国语是必修科。
第28条文阐明,受限于教育法令,教育部长可以成立国民学校和国民型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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