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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总促马大尊重言论自由,别惩处二子

董总发表文告,谴责马大对付黄彦铬和官华恩两位应届毕业生的做法。它认为,此举无疑是打压异议,严重违背大学教育精神。

董总也要求校方立刻撤回惩处。

董总今午发表文告指出,大学本着学术自由的精神,理应保障师生的言论和表达自由。

“大学管理层有责任维持一个思想自由开放,鼓励独立思考,且包容不同立场的校园氛围,面对不同意见不得动辄打压、以言入罪。”

“何况,学生举牌抗议的举动,属国际人权公约保障的和平抗议之许可范围,在自由民主国家的大学校园,更是司空见惯,只有未脱威权统治思维的教育官僚,才会视为洪水猛兽。”

董总也表示,马大曾经是一所学术成绩享誉国际,学风自由开放的学府。然而,随着《1971年大专法令》的制定,大学的学术自由和言论自由受到抑制,中断了马大的学术自由传统,学术表现已不复往昔。

敦促校长停止秋后算账

“我们认为大学是属于社会的,所以大学的管理不应由特定派党、阶级所把持、垄断。”

“一些舆论非议相关学生举动或许显得有欠妥当,但不应因此模糊议题的焦点,真正的大学精神就是提倡思想开放、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

董总也要求马大校长停止任何秋后算账之举,而政府也须立即检讨《1971年大专法令》,让国立大学能够独立于党派、意识形态、短视的政商利害关系,真正落实独立自主、保障学术自由的自治精神。

警方以蓄意侮辱罪调查

本周一,马大新青年前主席黄彦铬在毕业典礼上,高举大字报抗议阿都拉欣之前在马来人尊严大会上发表的过火言论,并要求阿都拉欣辞职。

翌日,另一名新青年前主席官华恩参加毕业典礼时,也拟举大字报抗议,惟遭在场辅警没收大字报,还禁止上台领取毕业状。

如今,两人皆领不到毕业状,且黄彦铬面对警方调查。

吉隆坡总警长玛兹兰随后证实,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4条文“蓄意侮辱”罪名调查黄彦铬。马哈迪此前受询时称,黄彦铬不应该干扰毕业典礼,惟强调马大可自主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