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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是在5 年前刊登

隆雪华堂受促交待报警原委,公民团体抨侵害集会权

隆雪华堂昨天报警与大马撑香港反极权集会撇清关系后,结果引来10个公民团体联署抗议。他们认为,隆雪华堂报警自保乃下策,且有侵害集会自由权利之嫌。

“如果隆雪华堂怕被误认为主办单位,只要简短文告说明即可,完全无报警备案的必要。”

“如果隆雪华堂担忧交通秩序受阻,关切租户访客人身安全,大可组织纠察,跨出大门(像其’跨族群‘口号那样)现场协调监查,重则关起闸门自保,以策安全。”

“遗憾的是,如今报警自保的下策,有助中国利用本国国家机关压制集会自由之嫌。”

联署团体今晚发文告敦促,隆雪华堂董事会认真检讨此事,并尽速公开说明原委,以接受各界公评。

“否则,日后不应再高举道德高地,侈言举凡与民主人权、宪赋权利有关的议题,终究只是律人而非律己。”

联署的10个公民组织分别为群议社(Agora Society)、中国维权大马后援会(马中维权)、业余者(Amateur)、当今峇南(Baramkini)、博大前进阵线(GMMUPM)、北大前进阵线(SPF UUM)、国大学生团结阵线(SUFUKM)、马大新青年(UMANY)、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WAMI)和优大议题组(Youtar)。

无视宪赋集会权利

联署团体说明,今年6月16日在隆雪华堂外举行的“反送中集会”,就在无人滋扰或违反公共秩序下和平落幕,因此没有报警备案的必要。

联署团体也指,这场集会既非隆雪华堂主办,也不在其范围内进行,而且宪法保障公民集会的权利。

因此,联署团体批评,隆雪华堂执行长李书祯以租户和访客安全为由的报警行为,已“逾越公民社会的容忍底线”。

“这些砌词妄议的理由,这种无视公民宪赋集会权利的自保行为,不啻为公民组织的堕落,日后可能成为其余团体效法的错误示范。”

“须知道,大会堂外的空地和马路,属于公共空间,并非隆雪华堂的私人财产。”

“隆雪华堂不是企业公司,是历来以民主人权先锋自居,在国内华团中鹤立鸡群的公民组织。”

压力下被迫换地点

联署团体指出,今晚集会虽未取消,但也因受到隆雪华堂报警的压力,被迫更改地点,因此已算是侵害集会自由权利。

事缘,大马撑香港反极权集会原订今晚7点,在隆雪华堂大门外的空地举行,惟李书祯昨日报警备案与集会撇清关系。

她向《当今大马》证实,已在周六晚上到班登英达警局报案,接着到吉隆坡金马警区总部向警方提供更多资讯助查。

她在报案书中指出,这场集会跟隆雪华堂无关,而且说明报案是为了保障租户和访客的个人安全和财务。

随着隆雪华堂的报案后,集会也改到裴斐路(Jalan Belfield)旁的停车场举行,获得约70人出席

除了发起人廖洋葓外,隆雪华青前团长李伟康、群议社代表郑至健、业余者代表黄麒达和社会主义党代表朱进佳等也有发言。

现场约有15名身穿制服的警员及超过10名便衣警察驻守,集会在晚上8点和平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