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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选区划分不公,选改会建议另设特委会

选举改革委员会将向政府建议设立特别委员会,专责选区划分事宜。

选举改革委员会主席阿都拉昔(Abdul Rashid Abdul Rahman)指出,此举将减轻选举委员会的负担,并让后者更专注举行选举。

“很多先进国也采纳这措施,避免选委会被指划分选区,是为了让特定政党在大选中获胜。”

“以加拿大为例,边界委员会负责在特定时间后重新划分选区。这个方法看起来对选委会和竞选的政党更公平。”

他今日在吉打亚罗士打出席州选举法律及机制改革管理活动后,在记者会上这么说。

并非永久组织

阿都拉昔指出,目前选举改革委员会正研究其他国家,如加拿大、英国及纽西兰所采纳的模式,并寻找适合马来西亚的方法。

他补充,选区划分特委会并非永久组织,反之,它可每8年成立一次,负责选区划分,随后由国会遴选委员会决定。

此外,阿都拉昔提到,选举改革委员会将建议,在竞选期结束后至投票日前期间,增设“冷静期”。

建议增设冷静期

他说,由于马来西亚没有落实冷静期,导致选委会工作人员、政党竞选机关人员及其他参与大选者,都在竞选期结束时疲累不堪。

“我们将研究适合的冷静期,如其他国家所采纳的,可能3天适合。这样在投票日前所有人有足够休息。

“冷静期间,竞选海报将丢掉,选民即可在投票前夕,让头脑较为清醒,而且也会有充足的时间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