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5 年前刊登
国会三读通过青年社团法案,青年定义降至30岁
国会报道 2019年青年社团及发展(修正)法案今天在国会下议院三读通过,青年定义将从40岁调低至30岁。
该法案也阐明,在一个注册青年团体担任一个职位的最低年龄不得低于18岁及不超过30岁。
青年及体育部长赛沙迪在总结辩论时说,政府并没如部分人所声称的仓促修正法案,因为该法案自2010年起业已历经系列讨论。
然而,他指出,讨论决定总有耽搁,以致相同领导层掌控青年组织行政。
前朝政治决心不够
“同时,它也在2015年列入马来西亚青年政策,由当时的首相(纳吉)推介,并获得前朝政府同意。
“只是每年总是耽搁,因为没有足够的政治决心。我想现在我们已是时候拥有政治承诺执行这件事。”
巫统笨珍区国会议员阿末马斯兰在辩论环节时点出,有报道声称马来西亚青年理事会投诉未获咨询。
惟赛沙迪回应说,青体部其实已与该理事会领导层正式会面了6次。
至于当前已受委的领袖年龄超过30岁一事,赛沙迪说,他们可继续担任相关职位直到任期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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