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5 年前刊登
MCMC警告勿传色情资讯,违者或监禁一年
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警告大马国民,勿通过网络传播色情资讯,以免触法。
“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警告所有人,根据《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可上载或分享含色情元素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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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警告大马国民,勿通过网络传播色情资讯,以免触法。
“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警告所有人,根据《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可上载或分享含色情元素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