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审讯第廿天:证人宣称反贪会要把纳吉拖下水
滚动报道
前首相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汇款案今天进入第20天审讯,《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下午3点45分:
今日审讯结束,法官纳兹兰择定6月10日续审SRC案。
阿兹安料将在6月10日再度上庭供证。辩方律师哈温德吉星指他仍需要大约多1个小时的时间盘问阿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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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要求与廿亿贷款无关
下午3点05分:
阿兹安告诉法庭,虽然纳吉曾在2011年要求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加速审批贷款,但这跟基金局批准SRC公司20亿令吉贷款的决定无关。
哈温德吉星:基金局主席2011年7月19日告诉你的事情,跟20亿令吉无关?
阿兹安:那是两回事。
哈温德吉星:SRC国际公司一开始要求39亿5000万令吉(贷款),后来降低到20亿令吉?
阿兹安:我不记得了。
根据阿兹安书面证词第30段,她表示,纳吉要求基金局主席旺阿都阿兹加速审批贷款,并指20亿令吉将会足够。
根据书面证词,阿兹安之后2011年7月19日会议上,向基金局投资小组汇报这件事。
SRC国际公司原本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申请39亿5000万令吉贷款,但只获得20亿令吉。无论如何,在取得第一笔贷款后,SRC公司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再申请另一笔20亿令吉贷款,并获得批准。
聚焦纳吉亲笔附注
下午2点20分:
阿兹安供称,虽然纳吉在SRC公司2011年的贷款申请信中亲笔附注支持,但这不算是指示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务必批准贷款。
阿兹安说:如信函(SRC的贷款申请信)所说,财政部长同意基金局在SRC公司投资39亿5000万令吉。
哈文德吉星:那代表他指示公务员退休基金局给贷款吗?
阿兹安:那代表他同意。
哈文德吉星:但那是(公务员退休基金局)投资小组的权力范围,而不属于首相办公室或首相所管?
阿兹安:(公务员退休基金局)法令有阐明这点。
哈文德吉星:你向诺希山(Norhisyam,基金局固定收入部门的员工)下达的指示,不是要求批准贷款,而是交由他自行决定?
阿兹安:是的。
哈文德吉星:不管是你或诺希山或固定收入部门,都不认为那是一项指示?
阿兹安:肯定的,我不认为那是一项指示。
在昨日的审讯中,阿兹安提到,纳吉当时的助理阿茲林(Azlin Alias)在2011年6月,于吉隆坡中环广场一家酒店会晤她,并把SRC公司的贷款申请信交给她,信上还有纳吉的亲笔附注。
根据阿兹安昨日的供证,这封信志期2011年6月3日,是由SRC公司的时任董事聂菲沙署名,上面还有纳吉亲笔写上的附注“同意这建议”(Bersetuju dengan cadangan ini)。
午休后阿兹安继续供证
下午1点51分:
午休结束,法庭复审。辩方律师哈文德吉星将继续盘问第38证人——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前执行长阿兹安。
下午1点:
法庭午休。
阿兹安拒回答问题
早上11点:
阿兹安(见图)在接受辩方律师尤索夫的盘问时,拒绝回答数个有关批准贷款程序的问题。
阿兹安拒绝回答的问题当中包括了,尤索夫询问有关SRC国际公司在2011年及2012年借贷高达40亿令吉贷时,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在未获得政府的保证书之前批准贷款,是否是正常的作业方式。
不过,阿兹安拒绝回答,“不,我不能回答那个(问题)。我不能回答,因为我没有经历过(这种情况)。”
早前,阿兹安接受尤索夫的盘问时也供称,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在批准SRC国际公司贷款的主要考量是其还贷能力。
她表示,政府的保证只是让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在批准贷款时更有信心。
证词出现情节跳脱?
早上10点15分:
阿兹安的书面证词部分似乎有情节跳脱,法官纳兹兰于是向阿兹安询问在证词第23与24段之间,是否有发生其他事情。
纳兹兰:根据第23段,身为公务员退休基金局执行长的证人陪同基金局主席旺阿都阿兹(Wan Abdul Aziz Wan Abdullah)去见(时任)首相,向他汇报基金局最初只允准借出10亿令吉的决定。
但在下一段,突然说一个叫阿米鲁的人(即第29证人Amirul Imran Ahmat,曾担任基金局助理副总裁)为20亿令吉贷款准备计划书。这读起来不大顺。
你的书面证词整份都跟着时间顺序,但突然有一个空白点,从10亿令吉跳到20亿令吉。
阿兹安:我不记得事情的排序。我记得在投资小组的下一场会议,主席叫我告诉小组成员,首相已经跟他谈过,要基金局加速审批贷款,20亿令吉将会足够。
纳兹兰:书面证词有提到这部分?
阿兹安:在第30段。
纳兹兰:Okay。
辩方抗议检控官用词不当
早上10点:
山苏结束供证,接下来轮到阿兹安再次出庭。
阿兹安供证时,纳吉律师哈温德吉星抗议,检控官依沙(Ishak Mohd Yusoff)盘问证人的方式。
哈温德吉星告诉法官纳兹兰,依沙的问题用词不当。
依沙:财政部希望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先发出贷款(20亿令吉给SRC国际公司),之后会在(贷款发出)10天后发出担保。在你担任公务员退休基金局执行长的任内,是否有看过这种事情?
阿兹安:从没发生过。
依沙:这是公款。你看到这种事情发生,有无感到意外?
哈温德吉星:我反对。有什么证据显示那(20亿令吉贷款)是公款?那是一笔贷款。检控官不能用词不当。必须出示证据,证明这是公款。
依沙于是调整问题,再次询问阿兹安。
纳吉吃了一惊
早上9点半:
山苏(下图右者)供称,当纳吉获悉有人通过Ihsan Perdana账户把4200万令吉汇入其户口时,深感震惊。
他接受辩方首席律师沙菲宜盘问时说,2015年反贪会逮捕羁押他数天。
根据山苏,他获得保释后前往大使花园的纳吉住家,会晤纳吉。
沙菲宜:你去见纳吉,告诉他那件事(反贪会延扣与录供)时,纳吉反应如何?
山苏:他获悉有人把钱放进其户口,感到震惊。他不知道是谁放那些钱,也不知道为何要通过我的公司(Ihsan Perdana)。他心烦意乱。我向他道歉(因为有人利用Ihsan Perdana户口来汇款给纳吉)。最后一轮转账是通过我的公司。如果我知道那资金来源的话(就不会发生)。
沙菲宜:你之前在庭上供称你只是奉命行事(转账4200万令吉入纳吉的两个户口)?
山苏:我没有(不良意图)。我凭我的良心,以为一直以来这些钱都是为了企业社会责任。我以为那是为了做好事。
沙菲宜:纳吉的反应看起来真诚吗?
山苏:他是真的吃了一惊。
山苏较后接受检控官赛夫丁(Muhammad Saifuddin Hashim Musaimi)重新盘问时说,虽然纳吉深感震惊,但并没叫他向执法当局投报。
赛夫丁:他有叫你向警方或反贪会投报吗?
山苏:没有。
反贪会要把纳吉拖下水?
早上9点20分:
审讯复庭,辩方首席律师沙菲宜开始交叉盘问第37证人山苏。
山苏提到,2015年反贪会逮捕羁押他的事件。
他供称,反贪会当时要他承认知道Ihsan Perdana账户汇出4200万令吉,收款账户的主人正是纳吉。
根据山苏,反贪会当时不断提醒他,可能会在刑事失信罪下被控教唆。
沙菲宜:他们不断提醒你可能会被控?
山苏:是的。
沙菲宜:你感到担心吗?
山苏:但我否认了。我不知道谁是收款人。所以我告诉他们,你们要真相或要我撒谎。所以我跟他们说真话,我说我不知道,(我以为)那笔钱是用作企业社会责任。
沙菲宜:你告诉他们要真相或谎言,为何你会那么说?那是因为他们暗示要你说其他的东西吗?
山苏:他们要我说其他的东西,但我没有让步。
沙菲宜:他们要你说些什么?
山苏:他们说我知道谁是那些个人账户的拥有人。那是最重要的。但我不知道。
山苏也同意沙菲宜所言,即反贪会要他把“另一个人”拖下水。
他续说,之后他才知道这个人就是纳吉。
沙菲宜:他们有无问你任何问题,让你把另一个人拖下水?
山苏:是的,就是纳吉。我在延扣后才知道。我之后才从媒体获悉就是纳吉。
山苏再次出庭
早上9点10分:
纳吉身穿浅灰色西装大衣,进入被告栏,等待审讯开始。
证人栏可见Ihsan Perdana董事经理山苏(Shamsul Anwar Sulaiman)。
根据了解,山苏将再次出庭,接受辩方的交叉盘问。之后,才轮到阿兹安供证。
Ihsan Perdana(简称IPSB)是SRC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臂膀;而SRC公司则曾是一马公司的子公司,惟在2012年3月底,转移至财政部属下。
审讯进入第20天
早上9点:
吉隆坡高庭今天将续审前首相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汇款案。
这将会是第20天的审讯,控方第38证人——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前执行长阿兹安(Azian Mohd Noh)将出庭继续供证。
昨天,阿兹安提到,纳吉当时的助理阿茲林(Azlin Alias)在2011年6月,于吉隆坡中环广场一家酒店会晤她,并把SRC公司的贷款申请信交给她,信上还有纳吉的亲笔附注。
虽然如此,她表示,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认为SRC未符合贷款要求,于是偕同基金局主席旺阿都阿兹(Wan Abdul Aziz Wan Abdullah)到访首相办公室以告知纳吉,基金局决定只是批准10亿令吉贷款予SRC公司。
无论如何,根据阿兹安,纳吉后来要求基金局加速审批贷款,而基金局投资小组最终一致批准,向SRC公司借出20亿令吉。
她称,SRC公司获得第一笔20亿令吉贷款后,“财政部长”建议SRC公司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再申请另一笔20亿令吉贷款。
SRC公司是在2011年年杪获得公务员退休基金局的第一笔20亿令吉贷款,接着在2012年年头再获得第二笔同样金额的贷款。
此案承审法官是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
现年65岁的纳吉去年7月4日被控3项SRC资金失信控状及一项贪污滥权控状,涉嫌款项为4200万令吉。去年8月8日,他又被控3项涉嫌相同款项的洗黑钱控状。
一旦罪成,在刑事失信罪下,纳吉将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鞭笞与罚款。
在渎职滥权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
而在洗黑钱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最高1500万令吉或洗钱款额5倍(视何者为高)。
截至目前为止,纳吉总共被控42条罪。他全不认罪,并坚持自己清白无辜。
本案检控团队是由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领衔,而辩方首席律师则是资深律师沙菲宜。
汤姆斯领导12人检控团队,包括苏莱曼(Sulaiman Abdullah)、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玛诺古鲁(Manoj Kurup)、依沙尤索夫(Ishak Mohd Yusoff)、多纳佐瑟(Donald Joseph Franklin)、苏海米(Suhaimi Ibrahim)、莫哈末赛夫丁(Muhammad Saifuddin Hashim Musaimi)、许庆辉(译音,Sulaiman Kho Kheng Fuei)、布迪曼(Budiman Lutfi Mohamed)、莫哈末阿斯洛夫(Mohd Ashrof Adrin Kamarul)以及莫哈末依扎(Muhammad Izzat Fauzan)。
辩方律师团队共有13名律师,并由资深律师沙菲宜领导。
其他成员包括前第二律政司尤索夫(Yusof Zainal Abiden)、哈温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卡玛鲁希山(Kamarul Hisham Kamaruddin)、张隆勉、德瓦南登(Devanandan S Subramaniam)、法翰(Farhan Read)、万艾祖丁(Wan Aizuddin Wan Mohammed)、拉末(Rahmat Hazlan)、慕哈末法汉(Muhammad Farhan Shafee)、卡翠娜(Tiara Katrina Fuad)、努莎希拉(Nur Syahirah Hanapiah)及再丽(Zahria Elena Red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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