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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是在5 年前刊登

31团体促联邦一视同仁,起诉霹政府捍原民权利

霹州政府捍卫“合法”拆除宜力原住民路障后,31团体联署要求联邦政府一视同仁,效仿起诉丹州政府做法,一并提告霹州政府。

31团体今日发出联署文告,敦促联邦政府要立场一致,必须立即起诉以希盟为首的霹州政府。

“我们促请联邦政府保持政策的一贯性,不应对侵犯吉兰丹州和霹雳州原住民祖传地的做法采取双重标准。”

“总检察长必须即刻起诉霹雳州政府,将人民利益置于利益之上。”

随着丹州特米亚原住民反对私营公司进入习俗地滥伐森林已久,联邦政府今年1月入禀哥打巴鲁高庭,起诉丹州政府放任私人公司侵犯习俗地,而哥打巴鲁高庭已择定4月14日聆审。

抨霹州违反知情同意权

联署团体谴责霹雳州政府拆除宜力甘榜古聂(Kampung Cunex)原住民架设的反伐木路障及允许伐木公司侵入原住民习俗地。

他们也指,霹州政府不仅以伐木业带来收入为由,不满非政府组织的抗议声音,而且还将广受影响的原住民,排除在伐木和发展的决策过程之外。

“许多在霹雳州原住民祖传地(包括半岛其他州属)进行的发展计划,并没有获得原住民的知情同意权,他们也没获得公平的赔偿,这显示霹雳州政府并不承认原住民的基本人权。”

他们指出,此举违反了联合国原住民权利宣言(UNDRIP)的知情同意权(free, prior, informed consent ,FPIC)、希盟宣言,以及4月22日原住民大会上通过的大蓝图。

促全面落实原住民宣言

因此,联署团体要求,政府要全面落实联合国原住民权利宣言,“落实保护和尊重原住民权利的责任,保存原住民家园的生物多元性和自然环境。”

此外,他们也主张,所有州政府冻结所有现有的伐木执照,在批准任何可影响他们祖传地的发展计划前,邀请原住民参与 “自由、事先与知情同意”的评估。

5月16日,原住民关怀中心(COAC)在面子书贴文声称,“一群政府人员”官员在警察普通行动部队护卫下,拆除宜力甘榜古聂(Kg Cunex)原住民的路障。

惟霹州大臣阿末费沙坚称,考量所有投诉和法律角度后,指示执法单位拆除违法的路障。

他反指出,原住民在州政府土地设立路障,已违反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第425(1)(a)条文。

可是,负责掌管原住民事务的联邦机构“原住民发展局”却有不同的看法,并强调他们只不过是在保卫自己的习俗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