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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是在5 年前刊登

94年签防种族灭绝公约,律师指统治者即失豁免权

尽管希盟政府已宣布撤销签署《罗马规约》,惟人权律师云大舜披露,马来西亚早在1994年签署《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以下简称为”防止种族灭绝公约“)时,马来统治者就已失去豁免权。

云大舜(Edmund Bon)告诉《当今大马》,《罗马规约》其实是《防止种族灭绝公约》的延伸,只是前者含括更多罪行,且具备更全面的法院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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