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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沙失信案:辩方申请移交高庭审理

联邦土地发展局前主席莫哈末依沙被控一项失信罪,以及9项收贿逾300万令吉控状,辩方将申请把案件移交高庭审理。

莫哈末依沙的代表律师古马仁德兰说,他将最迟在3月20日之前,申请将上述案件从地庭移交高庭。

他今天在地庭法官阿祖拉为此案进行重新过堂时,提出上述事项。

不过,他说,辩方将在获得控方所有文件后,再提出上述申请。

此案主控官乌马副检察司不反对辩方的申请,他告知法庭,控方已经将32份相关文件交给辩方。

“目前,所有相关文件已经交给辩方,但是如果还有其他文件,则将在3月15日之前交。”

4月4日重新过堂

阿祖拉择订4月4日重新过堂,以了解案件移交高庭申请的进展。

莫哈末依沙于去年12月14日被控1项失信罪,以及9项收贿逾300万令吉,以批准联土局投资机构购置砂拉越古晋一家酒店的控状。

他被指于2014年4月29日在位于隆市城中城路(Persiaran KLCC)的联土局大厦50楼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鞭笞,并可另加罚款。

此外,第2至第10项控状指出,被告通过莫哈末扎西,收取来自Gegasan Abadi产业私人有限公司董事局成员依旺的309万令吉贿金,以作为协助批准购置位于古晋,价值1亿6000万令吉的独立宫酒店及套房的酬劳。

莫哈末依沙被指于2014年7月21日至2015年12月11日,在上述大厦的49楼犯罪,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1)条文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